浙商银行10月12日发布关于调整存量住房贷款利率有关具体事项的公告。该行将在2024年10月31日前统一对存量房贷(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不符合条件的除外)利率实施批量调整。浙商银行称,对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将其加点幅度调整为不低于-30BP,且不低于所在城市目前执行的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如有)。
本网站有部分内容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站无法鉴别所上传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果侵犯,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不承担任何侵权责任。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m.srsxxzw.com/16346.html